公司新聞
2009年煤炭發熱量最新檢測標準
本標準規定了工業型煤發熱量的測定方法。
本標準適用于各種工業型煤。
引用標準
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,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。本標準出版時,所示版本均為有效。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,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GB/T213-1996煤的發熱量測定方法
GB474-1996煤樣的制備方法
GB475-1996商品煤樣采取方法
◆ 定義
工業型煤:
將各種煤加工成具有一定形狀、尺寸和強度的煤制品稱為型煤。用作工業燃料,工業原料及其他工業用途的型煤稱為工業型煤。
有關發熱量的定義見GB/T213-1996中第3章。
◆ 試劑和材料
同GB/T213-1996中第6章。
◆ 儀器設備
同GB/T213-1996中第7章。
◆ 總樣的采取
以每班生產的型煤為一采樣單元或以1天實際發運量為一采樣單元。采樣可以在干燥型煤的輸送流落下處、或運輸工具頂部、成品堆上,按GB475規定進行。每個子樣質量為2~3kg。
◆ 縮分取樣
將采集的型煤試樣經過反復堆摻3次后攤成長方形,劃分成兩排面積相等的小方塊,然后交替取棄方式進行縮分,直到試樣質量約4kg,作為試驗備用。
◆ 制樣
按GB474將約4kg的型煤樣品破碎到使其全部通過3mm的圓孔篩。然后縮分出100g,將其制成粒度小于0.2mm的空氣干燥試樣。
◆ 測定方法及步驟
按GB/T213進行型煤發熱量的測定。
◆ 結果表達及精密度
按GB/T213-1996中12、13章規定